
药学院2019-2020学年第1学期2019、2018级学生转专业细则
发布时间:2019-10-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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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学校转专业相关文件和通知要求,我院制定此次本科生转专业细则。
一、2018级:
1. 2018级转专业不参加学校统考;
2. 仅限理工科学生转入;无挂科记录;不接受文科专业;不接受调剂;
3. 同一省份不同批次录取的学生,经招生流程被录取为下一批次专业的不能申请转入上一批次专业;
4. 对申请转入的学生,学院转专业领导小组将组织面试,具体安排另行通知。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考察,面试成绩不得低于80分(满分100分)。
二、2019级:
专业名称 | 2019级学生数 | 拟转出人数(100%) | 拟转入人数(20%) |
2019级药学大类 | 340 | 人数不限 | 68 |
录取要求:
1. 仅限理工科2019级学生转入,不接受文科专业。同一省份不同批次录取的学生,经招生流程被录取为下一批次专业的不能申请转入上一批次专业;
2. 2019级转专业参加学校统考。转专业考试成绩数学≥60分。英语≥60分。考试时间地点以学校统一安排为准。学院面试安排另行通知,面试满分100分,面试成绩≥80分方能参加排名;
最终排名计算方法:数学成绩×30%+英语成绩×30%+面试成绩×40%;
3. 不接受调剂。
三、所有转入药学院的学生均需面试。原则上转入转出总人数保持基本持平,择优录取。如有较大出入,学院教指委另行商议解决,对转入转出人数进行调控。
四、2018、2019两个年级均为平级转。
五、转专业后学籍随即变更为转入的新专业,无法再回到原专业。
六、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学校关于转专业的文件和通知执行:
七、咨询地点:13-214办公室(工作日)。